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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教学党支部组织党课学习活动
发布日期:2017-06-20 来源:9999js金沙老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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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提升学院党员的思想觉悟,时刻保持党员的先进性,贯彻和落实“两学一做、三严三实”活动的指导思想,我院教学党支部于2016年6月16日下午在学院会议厅召开了教学党支部党课学习活动,会议由教学支部书记刘利同志主持开展,本次活动主要学习了在信息时代党员对于舆论传播方面的自身要求,并且详细学习了广大党员应该在微信使用方面的基本要求。
  1、严禁党员干部在微信中发表或转发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言论、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
  2、严禁在微信中发表或转发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言论、图片、视频等。
  3、严禁在微信中发表或转发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言论、图片、视频等。
  4、严禁在微信中发表或转发挑拨民族关系、煽动民族仇恨、制造民族歧视以及涉及邪教、恐怖暴力、封建迷信的言论、图片、视频等。
  5、严禁利用微信群编织“关系网”,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拉帮结派、拉票贿选等。
  6、严禁利用微信接受或赠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微信红包或电子礼券。
  7、严禁在微信中泄露、扩散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
  8、严禁在微信中转发、谈论低级庸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或者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内容。
  9、严禁在微信中制造、传播谣言,谈论和透露他人隐私,对领导和同事品头论足、传闲话,以及对所从事工作发牢骚,传播负能量。
  10、严禁利用微信从事其他与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