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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9js金沙老品牌考勤管理制度(试)
发布日期:2022-08-25 来源:9999js金沙老品牌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切实加强学院各项管理,全面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奖勤罚懒,合理发放绩效工资,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章 考勤的范围
  1、全院在岗的教职员工。
  2、餐饮服务中心、招生办、学生处夜班的职工,考虑到作息时间与其它岗位的教职工有所不同,考勤由自己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第三章  考勤的内容和标准
  3、考勤的原则是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公平、公正、合理地发放绩效工资。
  4、考勤是以其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月出勤率,月完成工作量,以及质量情况作为考核的基本内容。考勤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奖惩、职称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
  5、考勤的标准是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分配,爱岗敬业,可获得当月全额工资、绩效工资。反之,按相应标准减发其工资、绩效工资。
第四章  考勤的方式
  6、根据教职工各自的岗位职责,采取学院办公室和各部门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勤,当月考勤,下月兑现。
  7、教职工上下班由办公室统一考勤,其他工作时间由本处室认真组织考勤和考核。以本处室考勤为主,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和监督。
  8、各处室工作时间如有请假、缺勤情况,请于月末前将本部门职工月考勤情况报送院办公室。
  9、办公室依据对教职工上下班的考勤情况和各处室报送的出勤情况,进行汇总,在发放工资时执行。
第五章 组织领导
  10、本规定在主管院长的直接领导下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各处室务必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管理,认真贯彻执行。
第六章 绩效工资发放的标准
  11、绩效工资发放的标准,按照我省统一规范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规定的标准执行。
  12、在岗职工每人每月奖励绩效工资为200元,当月缺勤累计15天以上者不得当月奖励绩效工资。
  13、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在实习期间不发放奖励绩效工资,从转正的下个月份算起,按规定标准计发放。
  14、外单位调入职工,从到校起薪的月份起,计发放绩效工资。
  15、调出职工,从办理手续的下个月起,停发绩效工资。
第七章 考勤制度
  16、职工上下班的考勤时间,以办公楼收发室的指纹机为准。
  17、职工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0元绩效工资。
  18、职工虽然按时上、下班,但是没有按时签到,事先又未和办公室及本处室请假,未添写请假单。每次扣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50元。
  19、根据学院的统一安排,没有按时到学院值班或值宿者,扣发当月全额奖励绩效工资,并在职工大会上提出批评,而且要承担其漏班、漏岗的一切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0、职工带孩子(16周岁以下)上班或参加学院举办的各种会议、活动,每次扣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50元。
  21、接送班的汽车司机,由于出车不及时,平时检修、保养车辆不利而导致的接送班晚点,扣发司机当月50元奖励绩效工资。确因道路交通堵塞或因他人造成的交通事故而导致的接班 晚点,则不属于司机责任,乘坐班车者亦不计为迟到。
  22、步行、骑自行车、乘坐公共汽车、电车上班的职工所造成的上班晚点,均按迟到处理。
  23、在填报考勤时,处室瞒报、漏报且经查属实的,扣发其主要负责人当月全额奖励绩效工资,取消年终评选先进个人、集体的资格。
第八章 请假制度
  24、教职工请假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可事后补假。请事假1天以内者须填写请假单,经处室负责人同意,报请主管院长签字批准后,送办公室备案;请事假2天以上者(含 2天),在履行 请假手续的同时,须经院长签字批准,将请假单送办公室备案。
  25、对于事前不认真履行请假审批、签字手续的"霸王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26、累计请事假2个半天,视为请事假1天。
  27、职工当月事假以小时累计1天以上者, 扣发绩效工资30元;当月事假累计2天以上者,扣发绩效工资50元;当月事假累计3天以上者,扣发绩效工资70元;当月事假累计5天以上者,扣发当月绩效工资200元;当月事假累计6天-10天者,扣发当月绩效工资400元;当月事假累计11天-15天,扣发当月绩效工资600元;当月事假累计15天以上,扣发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28、旷工4小时以内者(含4小时),扣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100元;旷工8小时以内者(含8小时),扣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旷工24小时以内者(含24小时),扣发半年绩效工资;旷工32小时以内者,扣发全年绩效工资;旷工32小时以上者(含32小时),停发工资,并视情节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9、上班时间“溜号”者,其离岗的时间按旷工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0、职工患病到医院就诊,凭医生出具的病情诊断书进行休息或住院治疗。无病情诊断书的,请病假视为请事假。
  31、教职工请病假不出具病情诊断书的,连续休息2天以内者,视为请事假,超过2天的,从第3天起视为旷工。
  32、因节育措施不当,而导致的人工流产,其休息时间按病假的有关规定处理。
  33、病假2天以上者(含2天),扣发当月20元奖励绩效工资;病假3天以上至5天者,扣发当月50元奖励绩效工资;病假5天以上至8天者,扣发当月90元奖励绩效工资;病假8天以上至11天者,扣发当月120元奖励绩效工资;病假11天以上者,按每天30元递增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34、法定节假日、每周五天工作日以外的二个休息日、学院的寒暑假均计算为病假、产假的连续休息时间。事假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每周的二个休息日和寒暑假。
  35、按规定享受探亲假的职工,应利用学校的寒暑假期间进行,不另给其探亲时间。
  36、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享受婚假15天,婚假假期含公休日、节假日。
  37、女职工产假为158天(比原来增加60天,包括预产期15天),男职工可享受护理假15天。
  38、女职工当月休产假15天以上者,扣发当月绩效工资200元。
  39、女职工育有不满1周岁的婴儿,每半天给予哺乳假l小时。
  40、职工直系亲属(父母或子女)去世,扣除路程所需天数外,再给予丧假3天;教职工其他亲属去世的,给予丧假1天。
  41、教职工超出正常婚、丧假的休息时间按事假处理。
  42、教职工购房后,迁入新居的,在安排好日常工作的前提下可请搬迁假3天,请假职工要在请假条上注明请假日期,超出请假日期仍不上班的按旷工计。
  43、教职工患有国家规定的“特殊疾病”,并已无力正常工作的人员,当月请病假12—30天扣发绩效工资300元。
第九章 若干具体问题的考核办法
  44、对不服从领导、不听从工作分配、打仗斗殴、无理取闹者,由本处室提出意见,经主管院长批准,视情节扣发当月100元绩效工资。违犯校规严重者,可提交院领导班子讨论,给其 3一6个月长假,令其限期调离,在此期间只发放其本人基本工资,并停发绩效工资。
  45、对于出工不出力,工作效率不高者,由本处室提出考核意见,经主管校长批准,视情况扣发当月50一100元绩效工资。
  46、食堂、招生办职工如遇学院统一活动必须参加,如因工作原因不能参加需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47、教职工上班期间参与赌博者,扣发200元当月绩效工资。
  48、学院食堂如因责任心不强,工作安排不周密而造成的开饭晚点或饭菜不够吃,扣发科室负责人当月80元绩效工资。如确属责任心不强而造成的学生罢餐,扣发处室负责人当月100 元绩效工资,并令其限期整改。
  49、教师随意串课、迟到授课、提前下课,扣发任课教师当月100元绩效工资;教师漏课不得当月奖励绩效工资。
  50、经学院同意,教师下企业锻炼期间,学院有关部门不定期抽查其出勤情况,锻炼结束后,应向学院提交考核、鉴定材料及个人总结,锻炼期间享受奖励绩效工资。
  51、由于专业急需,经学院批准短期脱产进修的,进修期间享受奖励绩效工资。
  52、教职工因犯错误,在接受停职检查期间,绩效工资停发。
  53、受警告处分的,当月绩效工资停发。
  54、受记过及其以上处分的,绩效工资停发半年。
  55、受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留用察看期间绩效工资停发。
  56、受刑事处分的,工资停发、绩效工资停发。
  57、教职工上年度考核被定为不合格等次的,绩效工资停发1年。
第十章 附 则
  58、过去我院制定的考勤评定、职务津贴、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废止,一律以本制度为准。
  59、本制度自2017年5月1日起执行。


二0一七年四月十三日